各研究生培养学院:
根据《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和《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》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高校学生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的相关要求,为做好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与残疾、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,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 研究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
(一)资助对象
1.当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(包括直招军士)和往届毕业生、在校生;
2.当年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;
3.补报符合资助条件的往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和退役复学学生(往年入伍未申请资助)。
(二)资助政策
补偿在校期间的学费,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;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,补偿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。
(三)报送材料内容
1.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申请所需材料
(1)应征入伍学生的《应征入伍通知书》复印件一份;
(2)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》双面打印,一式两份(表第二页需加盖征集地,区县武装部印章)。
2.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所需材料
(1)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;
(2)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》,勾选“退役复学”项,一式两份(需加盖区县武装部印章)。
注意:“学生本人签字”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,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,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栏需自行前往盖章。
二、 残疾、困难学生学费减免
(一)资助对象
1.建档立卡家庭子女;
2.无生活来源、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;
3.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残疾研究生;
4.城乡低保家庭或持《特困职工证》人员子女
(二)报送材料内容
1.低保家庭成员提供低保证,必须是2024年度,且低保证上有学生本人姓名;
2.残疾学生需提供本人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;
5.孤儿需要提供孤儿证;
6.特困职工子女需提供户籍地总工会出具的2024年度享受待遇的证明。
申请学费补偿或学费减免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自觉遵守法律、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,没有因各种原因受过纪律处分,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;
3.能正视生活困难、自强不息,学习刻苦努力,学习成绩良好且该年度考试无不及格现象。
三、 相关工作要求
1.相关证明材料需经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严格把关审核材料原件,证件须在有效期内,未通过审核的,不给予学费补偿或学费减免。
2. 9月27日前,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需报送附件1、2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至学生工作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,并附学生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(以学院+学生姓名命名)及纸质复印版,纸质复印材料须加盖学生所在学院公章。
联系人:郭燕,电话:025-58312816。
附件: 1. 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学生学费补偿、学费减免申请表
2.2024年研究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与残疾、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
学生工作处
2024年9月11日
附件1: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学生学费补偿、学费减免申请表.doc附件2:2024年研究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与残疾、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.xlsx